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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300K21207006Q/2018-0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关于《淄博高新区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7-13 11:31:30 浏览次数:字体:[ ]

    一、文件起草的依据是什么?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乱挂规定》《淄博市城市管理标准导则》等法律、法规、文件有关规定。
二、文件中规定的管理范围是哪里?

解答:高新区辖区内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管理,以及城市、镇建成区主干路、次干路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建筑物(包括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

    三、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以及本办法所称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指的是什么?

解答: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市政设施、场地、道路等载体,设立户外电子显示牌(屏)、广告牌、灯箱、霓虹灯、招贴栏、充气物、彩旗、条幅、实物模型等设施(以下统称户外广告设施)发布广告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是指对建筑物外立面(含护栏、灯箱、空调外机、各类管线等附属设施),以及桥梁设施、通讯设施、邮政设施、市政设施、公交设施、环卫设施等各类城市公共设施的清洁、粉饰、整修等行为。

四、设置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提交那些材料?

解答:设置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

  (三)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位置示意图、效果图;

  (四)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建筑物、设施的使用权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的,还应当提交规划主管部门的许可证明。

    五、户外广告设置人承担那些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及维护责任?

    解答: 1、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排除。遇大风、暴雨预警预报和其他恶劣天气时,应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2、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无影响灭火救援和防火逃生等的安全要求。户外广告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及时予以更新。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户外广告整洁美观,字体规范完整,夜间照明和显亮设施功能完好。对破损、褪色、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的户外广告设施,应当及时维修、翻新。  

六、本办法所称广告设施的种类

    解答:本办法所称小型广告设施,是指边长二米以下,或者单面面积二点五平方米以下的广告设施;中型广告设施,是指边长超过二米不足四米,或者单面面积超过二点五平方米不足十平方米的广告设施;大型广告设施,是指边长四米以上,或者单面面积十平方米以上的广告设施。

七、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管理标准是什么?   

    解答:建筑物外立面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清洁:

   (一)玻璃类墙体,至少每一年清洗一次;

   (二)装饰板类墙体,至少每二年清洗一次;

   (三)沙石、瓷砖类墙体,至少每三年清洗一次;

   (四)普通涂料类墙体,至少每五年粉刷一次;高性能涂料类墙体,根据涂料性能和使用状况确定粉刷期限。

(五)建筑物外立面残损、脱落或者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修补、清洗、粉刷。

(六)禁止在城区道路、场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及其他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公用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及其他设施的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有保持其设施整洁美观的义务,发现有乱贴、乱画、乱挂现象的,必须及时清理。 城市公共设施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保持公共设施的整洁。高新区辖区内高速路、铁路等各类公路桥体部位严禁设置经营性广告设施,一经发现由产权单位及时组织拆除消除安全隐患,逾期将责成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拆除,以消除安全隐患并依法处理,对破损、褪色的公益公共设施,相关产权单位应当及时修复。

八、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那些规定

解答:户外广告设置人取得设置许可后方可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批准的位置、形式、规格、数量、材质等要求进行设计,不得擅自变更;需要变更的,按照设计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二)按照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和国家、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设置,不得影响公共安全;

   (三)选用节约能源、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材料,避免噪声污染、光污染和遮挡日照;

   (四)取得设置许可三个月内设置完毕;逾期未设置的,设置许可自行失效。

    户外广告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户外广告设施竣工后,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省户外广告设施检验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检验的,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机构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其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户外广告设施检验合格文件报送城管执法部门备案。户外广告设施检验合格文件应当载明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使用年限。

九、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是什么?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监督管理工作。

    1、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有关规划管理工作。

2、工商、公安、交警、民政、价格、园林、市政、房管、食药、烟草、卫生、交通、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有关的管理工作。

3、两园一办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容貌管理工作,对城镇容貌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行维护城镇容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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