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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3000042180312/2018-003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部门发文

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进度报送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12 14:27:52 浏览次数:字体:[ ]


各园办、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人社字〔201856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能更好完成市人社局确定的高新区2018年人社脱贫工作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更加充分就业,社会保障更加全面,助力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具体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帮助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现“能转尽转”。二是对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培训,实现“愿培尽培”。三是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居保保障范围,确保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二、政策措施

1、对贫困人口调查走访实现“全覆盖”

各园办根据贫困人口详细信息,逐一入户走访,逐人建立起《淄博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精准识别卡》,要由本人签字、村、园办相关人员签字和区人社局工作人员签字,一式三份分别由本人、园办、区留存。现场发放就业政策明白纸、进行政策宣讲、公开服务热线。做好工作台帐的记录、补充和完善工作,留存入户走访相关资料,包括:识别卡、照片、影像等。

2、落实“一户一策”、“一人一策”

根据《精准识别卡》和工作台帐,建立《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培训需求登记表》,对有外出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根据年龄、学历和技能水平,逐人推荐至少3个就业岗位,定期回访,帮助实现稳定就业。对有就业愿望但不愿外出的贫困人口,园办、村(居)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实现“一对一”人岗对接。向符合培训补贴条件且有培训愿望的贫困人口,推荐高新区已签订生源地协议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其开设的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实现就近就地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逐人推荐就业岗位,定期回访,帮助实现稳定就业。对暂时没有就业和培训愿望的,及时了解和掌握就业培训和愿望变化情况。对已实现单位就业的,做好动态跟踪服务,确保其单位名称、地址等就业信息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及时更新,落实好就业扶持政策;对于灵活就业的,加强技能培训服务,提高就业稳定性。服务过程中,要做好帮扶记录《就业扶贫援助卡》及影音资料的留存,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3、开展各类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一是开展精准服务。利用春风行动系列活动时间,结合贫困人口入户走访,全面落实就业岗位推荐工作。二是开展集中服务。在贫困人口集中的园办,定期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便捷服务。三是开展公开服务。定期将就业和培训信息在各村公开栏公示,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基层服务平台“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功能,及时反馈贫困人员就业失业情况。

4、优先为建档立卡人口创业提供场所

加强创业扶贫帮扶。充分利用好省级创业示范园区高创中心、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创业梦工厂创业优势,优先为建档立卡人口创业提供创业场所,给予一定期限的场地租赁费用减免。打造“创业导师+扶贫对象”的创业扶贫培训模式,提高贫困人口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5、及时掌握贫困人口就业变动情况

对通过其他部门帮扶、扶贫项目帮扶、自主就业或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贫困人口(包括临时性、季节性和辅助性等岗位),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落实跟踪回访机制,纳入人社部门就业帮扶范围,落实《精准识别卡》和工作台帐,体现到统计数据中。

三、责任分工

1、开展转移就业扶贫行动

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园办进行全面摸排,提供就业服务。2月底前完成排查,补充和完善《淄博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精准识别卡》,建立跟踪服务台账。2月底前按照高新区人社局工作要求,完成《高新区就业创业扶贫优惠政策明白纸》、《精准识别卡》相关工作。在村居扶贫专员根据《精准识别卡》完善《扶贫援助卡》基本信息后,将《精准识别卡》在2018年3月5日前由园办收集,按村居为单位,整理好《精准识别卡》、《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明白纸回执》,审核无误后报送到火炬大厦1407室。加强创业扶贫贷款扶持力度。4月底前向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推荐就业岗位,落实长效帮扶机制,确保实现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淄博保税物流园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宝山生态科技园区

完成时限:2018年630日

2、开展精准培训扶贫行动

对因缺技术致贫的落实培训政策支持。2月底前完成排查,补充和完善《淄博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精准识别卡》,建立跟踪服务台账,及时上报摸底情况。要加大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群众就业能力。4月底前各园办要做好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的申请培训时间、专业等情况的摸底工作,6月底前完成培训。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淄博保税物流园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宝山生态科技园区

完成时限:2018年630日

3、落实医疗保险政策

按照市人社局提供的人员名单,逐一进行核实并建立台账登记造册,标注扶贫标识,做好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录入和参保手续办理工作,参保代缴手续完成后,经扶贫、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报财政局申请代缴资金,其中对已缴费的人员,由社保处做好相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费工作。确保贫困人口享受到大病保险优惠政策待遇。在医疗机构减免内容、医疗救助标准确定后,联合高新区地方事业局,完善程序设置,做好医疗机构减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特惠保险“一站式”结算工作。

责任单位:高新区社保处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4、开展居民养老参保扶贫行动

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扶贫政策,对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60岁以上人员全部享受居民养老待遇,对符合参保政策的16岁以上60岁以下人员全部办理参保手续并由政府代缴保险费。每月定期调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各园办建立工作台账并按时上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对各园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将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责任单位:高新区社保处

完成时限:2018年底

5、完成定期报表工作

各园办要组织好辖区内各村居扶贫专员在到9月底前,按月定期走访贫困户,做好走访记录。从2月份开始,每3个月,园办集中收集一次《扶贫援助卡》,审核无误后并报送到火炬大厦1407室。从2018年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报送《高新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统计表》。报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积极开展“我和你·携手奔康”扶贫活动。开展的所有扶贫工作均可列入“我和你·携手奔康”扶贫活动内容,各园办请注意搜集整理,按照市人社局提供的《“我和你·携手奔康”扶贫活动登记表》,填写完整后随时报送。

责任单位:淄博保税物流园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宝山生态科技园区

完成时限:2018年底

四、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加强对就业扶贫工作的调度,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各园办要将就业扶贫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帮扶力度

各园办要明确一名负责人主抓人社精准扶贫工作,按照与就业扶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要求,配齐配强就业扶贫力量,每名贫困人口都要确定一名扶贫联络员。在做好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做好贫困户的动态管理,适时纳入就业帮扶的范围。

3、强化督导问责

高新区人社扶贫领导小组对区内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予以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范围。同时,各园办人社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省、市检查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对园办2018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附件一: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docx

附件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培训需求登记表.xls

附件三:淄博高新区签订生源地协议培训机构名单.xlsx

附件四:《“我和你·携手奔康”扶贫活动登记表》.docx

附件五:淄博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统计表.docx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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