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3000042180312/2017-003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发文 |
关于开展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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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办事处,各村居、社区: 为做好高新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高新区范围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时间 高新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请参保人员在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 三、参保缴费方式及流程 1、参保登记 新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园办人社所办理。 2、缴费方式及流程 村居完成报盘申报后,启用农商行社保卡代扣为主、桌面自助终端缴费为辅的缴费方式,在农商行社保卡代扣完成后,社保处将提供各村居代扣不成功的人员名单,对于代扣不成功及持其他行社保卡的参保人用桌面自助终端完成缴费。 社区居民主要采用桌面自助终端机缴费的方式。 四、缴费档次及政府补贴 高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11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如下: 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
年满16周岁不满45周岁人员:
五、按时督导、强化落实 “两园一办”要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督导辖区内村居、社区征缴进度,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各村居、社区征缴进度每周调度一次,每月通报一次,确保征缴工作按时完成。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 政 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方事业局
2017年10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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